本公司之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設置內部稽核主管一人,負責稽核業務,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無兼任與稽核工作有相互衝突或牽制之職務,以獨立超然之精神,執行本公司各項內部稽核工作。
內部稽核運作
- 本公司內部稽核之目的,在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稽核本公司各單位與子公司各類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並確實執行年度稽核計畫,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彙總每月之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於次月底前送董事長簽核並交付獨立董事查閱。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彙總每月之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於次月底前送董事長簽核並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列席各次董事會。
- 本公司依規定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對子公司之各項控制作業,並考量該子公司所在地政府法令之規定及實際營運之性質,督促其子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依規定於內部控制制度訂定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作業程序與方法,每年至少辦理一次自行檢查,並督導各單位自行檢查執行情形,及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自行查核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送呈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並將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報金管會備查。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二月底前,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向金管會申報。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五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形,依規定向金管會申報。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各內部稽核人員,持續進修並參加金管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 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於每年一月底前,依規定向金管會申報。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依規定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並於董事會通過之次月十日前申報金管會。
-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人員招募作業程序」、「薪資管理辦法」、「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內部稽核人員考評每年執行一次,前述考評及薪資報酬簽報本公司董事⾧核定。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原則
一、本公司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溝通情形良好。
二、本公司獨立董事除按月收到稽核報告外,稽核主管亦每季單獨向獨立董事進行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重要業務報告,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
三、會計師於每季座談會中,針對財務報表查核結果及發現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開會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113/01/19 |
獨立董事: 莊曜愷、賴俊佑、李俊德 |
報告113年11-12月稽核業務執行結果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3/03/13 |
獨立董事: 莊曜愷、賴俊佑、李俊德 會計師:莊鈞維 |
112年第4季財務報告查核說明 報告113年1月稽核業務執行結果 112年度內部控制自行評估-內控聲明書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3/05/09 |
獨立董事: 楊仁毓、郭秉宸、關旭強 會計師:莊鈞維 |
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查核說明 報告113年2-3月稽核業務執行結果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3/08/08 |
獨立董事: 楊仁毓、郭秉宸、關旭強 會計師:莊鈞維 |
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查核說明 報告113年4-6月稽核業務執行結果 113年內部稽核缺失追蹤報告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3/09/27 |
獨立董事: 楊仁毓、郭秉宸、關旭強 |
報告113年7-8月稽核業務執行結果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3/11/07 |
獨立董事: 楊仁毓、郭秉宸、關旭強 會計師:莊鈞維 |
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查核說明 報告113年9月稽核業務執行結果 114年度稽核計畫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3/12/06 |
獨立董事: 楊仁毓、郭秉宸、關旭強 |
113年10月稽核業務執行結果 113年內部稽核缺失追蹤報告 |
無異議照案通過。 |